江苏省南京市组织卖淫罪、协助组织卖淫罪立案、量刑标准、怎么判刑、判多少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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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卖淫罪 |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 | 以招募、雇佣、纠集等手段,管理或者控制他人卖淫,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的 |
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| (一)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的; | |
(二)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、孕妇、智障人员、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五人以上的; | ||
(三)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或者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卖淫的; | ||
(四)非法获利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的; | ||
(五)造成被组织卖淫的人自残、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; | ||
(六)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。 | ||
协助组织卖淫罪 |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 | 明知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而为其招募、运送人员或者充当保镖、打手、管账人等的 |
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 | (一)招募、运送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的; | |
(二)招募、运送的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、孕妇、智障人员、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五人以上的; | ||
(三)协助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或者协助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卖淫的; | ||
(四)非法获利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; | ||
(五)造成被招募、运送或者被组织卖淫的人自残、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; | ||
(六)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. | ||
适用于南京、苏州、无锡、常州、镇江、扬州、泰州、南通、徐州、连云港、盐城、淮安、宿迁市各级法院。本表格由南京专业刑事律师制作,请致电130-4256-7890 |